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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强说法】学生兼职的那些坑 作者:符豪浩

学生兼职的那些坑——记我的兼职经历


大学毕业两年有余,回想起学生时代的十次兼职,感慨万千。以现在律师的角度来归纳,其中的坑还不少。以我从事过的其中三份学生兼职工作来说一说,给需要兼职的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个醒。


一、学生维权难

在大学暑期我曾应聘过一份网(sao)站(rao)推(dian)广(hua)的工作。某求职网站对这份工作的介绍是这样的:“招学生兼职,月薪5千~2万,无专业学历要求。”这份互联网企业的高薪兼职工作,马上把我吸引了过去。应聘那天,老板和善又热情。只见公司里面一排办公桌,有3个学生模样的人,正专心打着电话。老板看着我说:“小伙子,我这里的活很简单也很轻松,就是打电话给用户推荐做网站,只要你能做成一单生意,我给你20%的提成,保证让你一个假期赚个2-3万了。”我听了欣然同意。第二天上班,发现昨天的3个学生已经不在了,简单的一番培训后,我开始按照电话本挨个打电话,一天打了几百通电话。几天后,老板以我打电话成效不佳为由,将承诺的2-3万的月薪,降为:50/天的基础工资+提成。几天后,再降为基础工资30/天+提成。

自己的电话单打完了,自己还要加班,到中国黄页或网站上找电话继续打,接下来工作量和要求不断提高,基础工资不断被威胁下降。因为电话营销讨人嫌,我被电话那头各种花式辱骂。坚持了15天左右,我实在受不了准备辞职,问老板结算报酬。但老板以我业绩不佳为由一分钱都不肯付。想起来第一天遇到的3个学生,怕也是同样的下场吧。

这家网络推广公司就是利用了学生没有社会阅历、也没有签订合同、所涉报酬金额不大、不愿意惹事的心态,通过不断招聘,许诺高薪诱惑学生应聘,骗取免费劳力。


碰到这类情况,正确的操作是:

1、应聘时要求企业签订聘用合同。

虽然劳动法解释对于学生兼职,并不视为劳动关系,也规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聘学生还是应当签订书面的聘用合同。写清楚报酬金额,特别是底薪多少。


2、拒付报酬可报警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虽然学生兼职不是劳动关系,劳动监察部门未必会管。报酬纠纷是民事纠纷,警方也无权作出处分。但是报警或者投诉,可以保全证据,也会引起警方注意。往往这类企业会有其他违法行为,害怕曝光,报警和投诉,可以起到威慑效果。


3、第一时间可以寻求家长的帮助。

出现纠纷时,对于已经工作的成年人来说处理起来尚有难度,更何况对于涉世未深的学生。求助于家长并不是丢人的事。用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踏入社会必修课。


二、企业关键工作不能完全依靠兼职工

说完遭罪的学生,再说说遭罪的用人单位。一个寒假,我在网上看到了某大酒店招聘学生兼职,入职后我被安排到了厨房做厨工帮厨。工资是日薪80元,离职时结算工资。春节期间,帮助六位大厨的十几个厨工基本都是学生。这活很辛苦,备菜、端菜、洗碗、跑堂……每个厨工都在飞。大年夜,酒店给每个厨工慰问发了年货。但惨剧还是在年初七发生了!由于连日的高强度的工作,加上兼职生没有经过纪律培训、缺少责任心,年初七的那天,所有兼职厨工集体翘班了!想象一下——六位大厨来到厨房间,准备晚宴,结果一个厨工没有……。初八的中午,主厨将我们所有翘班的兼职厨工骂了一顿。但节骨眼上也不敢开掉一个。

启示:1、学生兼职工应限制在非关键岗位,并控制在一定比例内;2、对于刚入职的兼职工,应加强必要的岗前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


三、兼职领域的模范生

如果说在学生兼职这块有差生,当然有优等生,在我看来,这个优等生非肯德基莫属。肯德基的学生兼职制度相当完善(此处没有广告费)。

(1)入职前要体检取得健康证并提交学生证明自。

(2)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职位。

(3)必须通过1~2月的岗位培训,由指定师傅带领。

(4)工作强度方面,工作强度适中,并通过排班,避免2倍工资风险,但又全额发放法定节假日的3倍工资。

(5)兼职学生毕业后,如果继续从事肯德基的工作,可以升级为店里的经理。工作优秀的人可以获取肯德基的积分作为奖励,每个新品还有试吃机会。(没有广告费赠一份鸡腿也行)


对学生来说,兼职不仅能挣点小钱,更重要的是锻炼自己。但如果能在兼职前做点法律功课,有备而去,用知识来武装自己,这更是成熟的体现。对于企业而言,用好学生兼职,可以降低用工成本,用得好还赚了口碑,甚至为企业储备了人才,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