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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强案例

重启新篇章 再上新征程 作者:姚铮

2022年10月16日上午10时,具有重大转折并极不平凡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由习近平同志所做的报告醍醐灌顶、振奋人心,既总结了往昔经验教训,更提出了新时代的伟大变革。报告的主题鲜明,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铿锵的语汇有力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决心,远大的目标树立起全中国人民前进的方向。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在学习过此篇报告之后,尤其是在读过报告中第七部分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章节后,也有着自己不一样的感悟:

1、本次报告中“依法治国”的地位更加突出,内涵愈发明晰。将十九大与二十大报告相比,“依法治国”的地位凸显,理由如下:其一、2017年10月18日的十九大报告中“依法治国”位于第六部分的第(四)项,而二十大报告则将“依法治国”独立出来成为第七部分,并单独论述,由此看,“依法治国”在二十大报告中已经不是一个分支问题了;其二、十九大报告将全面依法治国定性为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二十大的表述则是将地位更加拔高,即关系党的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由此可知,二十大报告已经彻底将“依法治国”由口号性国策转变为执政措施,实践意义进一步加强;其三、十九大报告虽然强调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司法责任制、树立平等司法等法制观念,但始终停留在理论层面,而二十大报告除了承继十九大报告的既有内容,还明确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由此可见,二十大报告意识到了我国法律体系目前最突出的立法滞后性问题。

2、本次报告明确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这个论述具有里程碑意义,理由在于,以往的各类文件也确实重视法治建设,但是多数时候在文件论述、政策制定、问题研讨时,侧重于法治政府建设。由此造成的实际问题是,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之上。而在民众看来“法治建设”与民无关,从而导致一大批的法律、政策、规章等无人问津,由此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多余的纠纷。二十大报告明确三位一体建设的目的一目了然,就是要让全国人民积极参与法治建设,贡献智慧、集中民智,“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3、本次报告明确了“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个论述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结合我国民法典的出台和普及、注册制的落地等有关事件,我们可以感觉到中央对于司法公正、高效、权威的迫切需求。这事关每一个公民在面临司法困境时的切身利益,也事关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伟大工程。正所谓“欲成其事、先利其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就是一把锋利之剑,这把剑上可以惩贪锄奸,下可以明辨是非。

二十大报告可谓“博大精深”,要学习的内容有很多,这仅仅是关于“依法治国”部分的一点点心得。不过,通过初步的研究对比,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正所谓“年少轻狂疑真经,岁在不惑晓苍生。重启华章谱新篇,再明心志踏征程。”


作者:姚铮

发文单位: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