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青少年,法治护成长
未成年人作为祖国的花朵,既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呵护,也需要他们学会自我保护。
2021年3月13日14:45,江阴市“善客·义工服务项目”、“青春有我”青少年司法志愿者增能及普法计划“增益能”活动之“法律知识”小课堂在江阴市花园小学3(1)班开展。我所实习律师黄子寅作为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的志愿者讲师,为花园小学的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小知识。
黄子寅(实习)律师主要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个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方面,着重强调了未成年人应享有的五种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和参与权,并且通过图文结合、举例子的方式告诉同学们虐待、遗弃儿童,或是让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打工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在学校保护方面,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告诉同学们在学校中若收到霸凌,应及时寻求家长、学校、警察或是其他公益组织或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在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通过解读法条来告诉同学们有哪些保护未成年人的组织或者团体、力量。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小课堂,希望同学们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